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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雅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冰与火之歌4:群鸦的盛宴 作者:乔治·马丁 | 书号:43072 时间:2017/10/31 字数:12757 |
上一章 第五章 布蕾妮 下一章 ( → ) | |
“我在寻找一位十三岁处女,”她在村子的⽔井边对一名灰发主妇说“非常美丽的贵族处女,蓝眼睛,枣红⾊头发。她可能跟一位⾝材肥胖、第四十十多岁的骑士一起赶路,也可能跟一个小丑在一起。你有没有见过她?” “我不见得见过他们,爵士先生,”主妇一边说,一边用指节叩了叩额头“但我会留意,我会的。” 铁匠也没见过,乡村圣堂的修士、养猪的猪倌、菜园里拔洋葱的女孩通通都说没有见过,罗斯比村中到处是木条泥土搭成的小屋,塔斯之女在这里没有找到一丝线索。然而她坚持不肯放弃。这是到暮⾕城的捷径,布蕾妮告诉自己,假如珊莎去那边寻求庇护或者坐船,一定会打这儿经过。在城堡门口,她询问两个长矛兵,他们的纹章是貂⽪上三条“人”字红杠,属于罗斯比家族。“这年头,她要是在路上走动,早就不是什么处女了。”年长的那个说,年轻的则想知道,那女孩腿两间的⽑发是否也是枣红⾊。 我在这儿得不到帮助。布蕾妮跨上马背时,瞥到村子尽头有个瘦瘦的男孩骑在一匹花斑马上。我还没问他话,她心想,但不等过去,那男孩就消失在圣堂背后了。她没费力去追,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。罗斯比村几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开阔地,珊莎没理由在此停留,于是布蕾妮重新上路,经过苹果园和大麦地向东北方前进,很快便将村子和城堡甩在了⾝后。到暮⾕城才见分晓,她告诉自己,假设对方确实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话。 “我会找到那女孩,护得她周全,”在君临,布蕾妮曾答应詹姆爵士“为了她⺟亲大人。也为了您。”⾼尚的言辞,但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。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,打听到的消息却少之又少。我早该动⾝…但天海茫茫,往哪里去找?珊莎·史塔克在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,即使后来有谁见过她,或者略微知晓她的去向,也没有说出口。至少没跟我说。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离开了都城。假如她仍在君临,无疑会被金袍子们揪出来。她一定得逃…但逃去哪里就很难说了。假设我是个经月初嘲的处女,孤独恐惧,又处于极度危险之中,会怎么办呢?她扪心自问。我会去哪里?对她来说,答案很简单——回塔斯找⽗亲。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⽗被斩首,⺟亲大人也在孪河城遭遇谋害,史塔克家的 ![]() 退一步说,即使珊莎·史塔克想回家,该怎么走呢?国王大道不全安,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:铁民占据了横亘颈泽的卡林湾,孪河城为佛雷家族的地盘,他们是杀害珊莎的哥哥和⺟亲的元凶。假如她有钱,可以走海路,但君临的港口仍是一片废墟,黑⽔河內杂 ![]() 和詹姆说的不同,布蕾妮的⺟马外表其实不赖,并且它的确能保持相当快的步伐。旅人比她预想的多。乞丐帮的人们缓步而行,脖子上用绳索吊着碗。一个年轻修士飞驰而过,他的坐骑可以跟贵族领主的媲美。稍后,她遇到一群静默姐妹,布蕾妮开口询问,但她们全都头摇不知。一队牛车隆隆南行,満载着⾕物和袋袋羊⽑,后来她又经过一个赶猪群的猪倌,还有一个坐马车的老妇人,由一队骑马的卫兵护卫。她也向他们提问,是否看到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处女,蓝眼睛,枣红⾊头发。没人看见。她又问了前方的路况。“从这到暮⾕城还算全安,”有人告诉她“但过了暮⾕城,林子里就是土匪和残人的天下了。” 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树仍有绿意,阔叶树则已披上褐⾊与金⾊的斗篷,甚或脫去了长袍,裸露的褐⾊枝⼲像爪子一样伸向天空。每当有风吹过,庒満车辙的路面上便 ![]() ![]() 不会的,詹姆不会这么做。他是个真诚的男人。他给了我这把宝剑,并将其命名为“守誓剑”无论如何,这不是决定 ![]() ⻩昏时分,她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着篝火。两个人坐在火堆边烤鲑鱼,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树下。其中一个是老人,另一个没那么老,但也不算年轻。相对年轻的那个站起来跟她打招呼。他穿一件斑斑点点的鹿⽪上⾐,系带紧紧绷在大肚子上, ![]() 这不是布蕾妮头一次被错认为男人。她摘下全盔,让头发坠落下来。她的头发是⻩⾊,像肮脏的稻草,而且同样脆弱⼲枯。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 ![]()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,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。“一位姐小,对吗?全副武装的姐小?诸神慈悲,伊利,看看她的个头。” “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。”年长的骑士一边说,一边翻转鲑鱼。 若布蕾妮是男人,也称得上大个子;作为女子,她就是个巨人。“怪胎”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。她肩膀宽,臋部更宽,腿长臂耝, ![]()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。“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处女。此外,什么样的颜⾊算是枣红?” “红棕⾊吧,”老人道“不,我们没看到她。” “我们没看到她,姐小,”较年轻的人确认“来吧,下马来,鱼快好了。你饿不饿?” 她确实肚饿,但不敢放松警惕。雇佣骑士名声不佳。人们常说:“雇佣骑士和強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。”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。“对不起,该怎么称呼,爵士先生们?” “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·朗 ![]()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·朗 ![]() ![]() “非常感谢你们,尊敬的爵士,”她说“我很乐意分享鲑鱼。”布蕾妮甩腿下马。她先将鞍配从⺟马背上卸下,然后喂它喝⽔,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。她把武器、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。此刻,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。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,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。 “我们去暮⾕城,姐小,”朗 ![]()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,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,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 ![]() “我坚持意见。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生。” 她摸摸剑带。“这个可以保护我,爵士。” “剑的作用取决于挥它的人。” “我的剑术相当不错。” “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——跟女士争执是很无礼的。我们会把你全安地送到暮⾕城,三人同行比独自一人更全安。” 我们从奔流城出发时也是三人,然而詹姆失去一只手,克里奥·佛雷丢了 ![]() ![]() ![]() “在黑⽔河,我的战马表现得相当出⾊,”克雷顿爵士坚持“我在那儿大开杀戒,还赚了十几个人的赎金。赫伯特·波林爵士你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他的同伴咯咯⼲笑。“克雷,算了吧。她这种人不需要我们作伴。” “我这种人?”布蕾妮不大确定他是什么意思。 伊利佛爵士弯起一 ![]() 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从赫伦堡的军械库挖出来的。布蕾妮在马厩里发现它跟那匹⺟马在一起,外加许多装备;马鞍,辔头,锁甲,带护面的全盔,两袋金银币,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⽪纸。“我丢失了自己的盾。”她解释。 “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。”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。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。“⾚脚的人找靴子,受冻的人寻斗篷,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?‘⽪条客’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,还有他儿子‘黑帽’曼佛利。我不由得扪心自问,为什么你要佩戴它?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…只怕就是新近的事。”他子套匕首,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。“一个⾼大強壮的怪女人,又掩蔵自己的实真⾝份。克雷,瞧好了,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‘塔斯之女’。” “那是谎言!”蓝礼·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。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,第十次来到塔斯时,她就爱上了他。她⽗亲举办 ![]() ![]() 蓝礼·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,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处女,他甚至与她共舞,在他臂弯中,她感觉优雅⾼贵,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。由于公爵的榜样,其他人也纷纷前来邀请她。自那天起,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⾝边,为他效力,保护他的全安。但到头来,她仍然辜负了他。蓝礼死在我怀中,但他不是我杀的,她心想,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⽩。“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,愉快赴死,”她说“我没有伤害他。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。” “骑士才凭宝剑起誓。”克雷顿爵士说。 “以七神的名义起誓。”“穷鬼”伊利佛爵士催促。 “那好,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,并未伤害蓝礼国王。以圣⺟之名,倘若我口吐谎言,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;以天⽗之名,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;以处女与老妪之名,以铁匠与战士之名,也以陌客之名——倘若我所言有假,愿即刻被他掠走。” “就一个女孩来说,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。”克雷顿爵士承认。 “对。”“穷鬼”伊利佛爵士耸耸肩。“嗯,假如她撒谎,诸神自会处理。”他将匕首收回去。“第十哨归你。” 雇佣骑士们觉睡时,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,听着火堆的噼啪声。我应该尽快赶路。这两个人她不 ![]() ![]() 总的来说,守夜还算容易,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,才是最困难的。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,蜷起⾝子,闭上眼睛。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,她仍告诉自己,我不能睡。有男人的地方,她从来不能安心觉睡。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,也总有被強暴的危险。这是她在⾼庭城下学到的教训,和詹姆一起落⼊“勇士团”手中时又学了一次。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⼊布蕾妮的骨头。没过多久,上至下巴,下至脚趾,每块肌⾁都绷得紧紧的。她心想,不知珊莎·史塔克⾝在何处,是否也感觉到冷。凯特琳夫人说过,珊莎是个小淑女,随时随地都有礼貌,喜爱柠檬蛋糕、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,然而这女孩目睹⽗亲的头颅被砍下,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。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,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。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,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。毕竟她在宮中孤⾝一人,无依无靠。在君临城,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,珊莎的侍女之一。那女人告诉她,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。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,也是为了逃离他。 黎明将布蕾妮醒唤,她做过梦,但梦境都不记得了。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,但人没受 ![]() ![]()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、橡果面饼和腌菜,与此同时,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⽔河的英勇事迹,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。“哦,那是场罕见的大战,姐小,”他说“一场罕见而⾎腥的厮杀。”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。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。 继续上路时,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,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…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⾼,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。“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?”布蕾妮问。 “比方说十三岁、枣红⾊头发的处女?”“穷鬼”伊利佛道“不,姐小。没有。” “我守夜时有一些,”克雷顿揷话“有个农家小子骑匹花斑马经过,一小时后,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,拿着 ![]() ![]() ![]() 是啊,布蕾妮心想,没到那种地步。她侧过头,以遮掩微笑。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 ![]() 正午时分,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⾊树丛中飘来唱诵。“什么声音?”克雷顿爵士问。 “人,有人在⾼声祈祷。”布蕾妮 ![]() “穷鬼”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,勒马等待。“他们靠近了。”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,如同闷雷。突然间,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。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,他们留大胡子,穿耝布长袍,有的⾚脚,有的趿便鞋。后面走着大约第六十十个⾐衫褴褛的男人、女人和小孩,还有一头花斑大⺟猪,几只绵羊。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,更多的拿耝糙的木头 ![]() ![]() “圣⺟也爱你,兄弟,”伊利佛爵士道“你们是谁?” “我们是穷人集会。”一个拿斧子的魁梧男人应道。虽然秋天的树林清寒萧瑟,他却没穿上⾐, ![]() ![]() “我们正朝都城迸发,”一个拉拖车的⾼个子女人说“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,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。” “加⼊我们吧,朋友们,”一个瘦小的男子催促,他⾝穿破旧的修士袍,脖子上挂着一颗⽔晶“维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战士。” “我们要去暮⾕城,”克雷顿爵士宣告“但或许可以先护送你们全安抵达君临。” “假如你们有钱付费。”伊利佛爵士补充,看来他不仅穷而且很现实。 “⿇雀无须金钱。”修士说。 克雷顿爵士 ![]() “⿇雀是最普通、最卑微的鸟,而我们是最普通、最卑徽的人。”那修士有一张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脸,留着灰褐⾊短胡子,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,扎成一个结,一双黑糊糊的光脚如树 ![]() ![]() “我很爱七神,”伊利佛说“但我得吃饭。” “圣⺟的孩子都要吃饭,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饭。” “我们去暮⾕城。”伊利佛爵士断然道。 一个乞丐帮兄弟啐了口唾沫,一个女人发出哀叹。“你们是虚伪的骑士。” ![]() ![]() ![]() 光脚修士以言语安抚众人“勿需裁判,裁判之职属于天⽗。让他们安稳地过去吧,他们也是穷人,只不过在尘世之中 ![]() 布蕾妮稍稍催马向前。“我妹妹 ![]() “圣⺟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。愿圣⺟守护这可怜的女孩…也守护你。”修士抓起拖车前的一 ![]() 克雷顿爵士从马鞍上抬起一边庇股挠了挠“什么样的人会杀害神圣的修士?” 布蕾妮知道是什么样的人。记得在女泉城附近,勇士团捆住一个修士的脚踝,倒吊在树杈上,用来当靶子,练习 ![]() “強暴静默姐妹的一定是⽩痴智障,”克雷顿爵士说“哪怕只是动手…都说她们是陌客的老婆,下面又冷又 ![]() 布蕾妮催马朝暮⾕城方向飞驰而去。过了一会儿,伊利佛爵士跟上来,克雷顿爵士押后。 三小时之后,他们遇到另一群艰难地向着暮⾕城前进的人:一个商人和他的仆人们,另外还有一个雇佣骑士同行。商人骑灰斑⺟马,仆人们轮流拉货车。四个在前面拖,两个跟在轮子旁边,但当他们听见马蹄声,立即在货车周围摆好阵形,手执岑木杖,做好了应战的准备。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,骑士则子套长剑。“请原谅我的多疑,”商人嚷道“但时下局势不稳,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护。你们是谁?” “啊,”克雷顿爵士委屈地说“我是前不久在黑⽔河战役中成名的克雷顿·朗 ![]() “我们没有恶意。”布蕾妮道。 商人怀疑地打量着她。“姐小,你应该安全安全地待在家里。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?” “我在找我妹妹。”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,因为珊莎被控弑君。“她是个美丽的贵族处女,蓝眼睛,枣红⾊头发。也许你会看到她跟一位⾝材肥胖、第四十十多岁的骑士在一起,或者跟一个醉醺醺的小丑。” “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开苞的处女。至于⾝材肥胖的骑士,大家都在挨饿,正派人很难填 ![]() “那是因为我骨架大,”克雷顿爵士強调。“要不我们同行一程?哦,我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,但他看起来个子小了点儿,而且三把剑总好过一把。” 四把,布蕾妮心里想,没有开口。 商人望向他的护卫“你怎么说,爵士?” “噢,我说不用怕这三个家伙。”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,长着狐狸脸、尖鼻子和 ![]() “好。”商人放下十字弓。 继续上路后,商人雇佣的骑士放慢速度,骑到她⾝边,上上下下地打量,仿佛当她是一大片优质腌猪⾁。“我说,你是个健壮魁梧的妞儿。” 詹姆爵士的嘲讽曾经深深地刺伤她,这小个子男人的话对她则一点作用也没有“没错,和某人相比,我是个巨人。” 骑士哈哈大笑“我的那活儿可大着呢,妞儿。” “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。” “幽影⾕的夏德里奇爵士,外号‘疯鼠’。”他将盾牌转过来给她看,棕⾊与蓝⾊的斜纹之上有一只大⽩老鼠,红⾊的眼睛神情凶猛。“棕⾊代表我游 ![]() “你是个疯子?” “噢,相当狂疯。寻常的老鼠会远离流⾎和战斗,疯鼠却要追寻它们。” “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⾎和战斗。” “我找到的够多了。诚然,我不是比武大会的骑士。我将自己的英勇留给场战,女人。” “女人”比“妞儿”強一点,她心想。“你和可敬的克雷顿爵士有许多共同点。”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“噢,是吗?我很怀疑。不过话说回来,我跟你——我们彼此或许有共同的目标。一个 ![]() 布蕾妮不露声⾊,以掩饰不安。“谁是珊莎·史塔克,你为什么要找她?” “为了爱啊,还能为什么?” 她皱起眉头“爱?” “是的,对金子的爱。跟你们可敬的克雷顿爵士不同,我确实在黑⽔河上打过,只不过站在了失败者一边。为付赎金,我破了产。你知道瓦里斯吧?为了这个‘你从没听说过的女孩’,太监悬赏一大袋金子。我不贪心,假如某位大妞儿帮我找到那调⽪的孩子,我愿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赏格。” “我以为你受雇于那商人。” “只到暮⾕城而已。亥巴德不仅吝啬,而且胆小。他胆小得要命。你怎么说,妞儿?” “我不认识珊莎·史塔克,”她坚持“我在找我妹妹,一个贵族女孩…” “…蓝眼睛,枣红⾊头发,瞧,多么凑巧。请问,那个跟你妹妹同行的骑士是谁?你说他是小丑?”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没等她回答,因为她 ![]() 连詹姆·兰尼斯特也鲜少令布蕾妮感觉自己如此愚蠢。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。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曾告诉她,乔佛里是如何羞辱唐托斯爵士,珊莎姐小又是如何恳求乔佛里饶恕他的 ![]() 她耸耸肩膀,皱着眉头,催马前进。 等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,夜⾊已经渐浓。那客栈是一栋⾼大的木建筑,矗立在河流 ![]() ![]() “我们不行,除非你朋友⽩给,”“穷鬼”伊利佛爵士道“我们没钱住店。” “我可以付我们三人的账。”布蕾妮不缺钱,这是詹姆特意关照的。她鞍囊里有个鼓鼓的钱袋,装着银鹿币和铜星币,另一个较小的钱袋则塞満金龙币,还有一张羊⽪纸,谕令国王的臣民协助其携带者,塔斯家的布蕾妮,她正为陛下办事。上面的签名是托曼稚嫰的手笔:托曼·拜拉席恩一世,安达尔人、洛伊拿人和“先民”的国王,七国统治者。 亥巴德也准备停留,他命手下人将车留在马厩旁。温暖的⻩⾊灯光从客栈的菱形窗格里透出来,布蕾妮听到一匹雄马在嘶鸣,因为嗅到了她跨下⺟马的气味。解马鞍时,一个男孩从马厩门里走出来说“让我来吧,爵士先生。” “我不是什么爵士,”她告诉他“但你可以带走这匹马。务必让它吃 ![]() 男孩涨红了脸“请原谅,姐小,我以为…” “没关系,这是人们常犯的错。”布蕾妮将缰绳 ![]() 大厅的木板地上覆満木屑,空气中弥漫着啤酒、烟雾和烤⾁的气味。火炉里的烤⾁正咝咝冒油,噼啪作响,暂时无人看管。六个本地人坐在一张桌边聊天,但当陌生人进来时,他们立刻住口。布蕾妮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。尽管穿有锁甲、斗篷和外⾐,她仍然觉得光着⾝子。一名男子说“快看哪。”她知道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。 店家双手各抓着三个大酒杯出现了,每走一步都溅出一些麦酒来。 “有房间吗,先生?”商人问他。 “也许有吧,”店家道“有钱便有。” 克雷顿·朗 ![]() ![]() “确实是你。你欠我七枚银鹿。银子拿来,我给你 ![]() ![]() “我出钱,给自己一间房,再要一间给我的两位同伴。”布蕾妮指指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。 “我也要一间房,”商人说“给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。我的仆人们睡你马厩,假如你乐意的话。” 店主人朝他们那边看了看“我不乐意,不过也许会允许。用晚餐吗?火炉口是上好的山羊⾁。” “我自己判断好还是不好,”亥巴德宣称“我的手下只要面包和⾁汁就満⾜了。” 于是他们开始用餐。布蕾妮先随店主人上楼,往他手里塞了几枚硬币,得以将自己的物品放进最好的空屋子,然后她下来尝了尝山羊⾁。她也给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点了山羊⾁,因为他们曾分给她鲑鱼。雇佣骑士和商人以麦酒就着⾁吃,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 ![]() “你们从君临来,”一个本地人对亥巴德说“弑君者真的残废了?” “没错,”亥巴德说“他失去了用剑的右手。” “对,”克雷顿爵士说“我听说是被冰原狼咬掉的——所谓冰原狼,就是北方的一种怪兽。北方从来没什么好东西,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异。” “不是狼⼲的,”布蕾妮听见自己说“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尔佣兵砍掉的。” “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。”疯鼠评论。 “哈哈,”朗 ![]() ![]() “噢,我一点也不怀疑。”夏德里奇爵士举杯致意。 布蕾妮记得自己跟詹姆·兰尼斯特在树林里的战斗。她竭尽全力,才堪堪阻挡他的攻击。况且当时他因为长期囚噤而变得虚弱,手腕上还有锁链。假如没有锁链的牵制,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,那么七大王国之內,没有一个骑士能与他匹敌。詹姆有过许多恶行,但他是个绝顶⾼手!把他弄成残废实在是异常残酷的行为。杀死狮子是一回事,砍掉他的爪子,磨折其心智,又是另一回事。 突然间,大厅里的嘈杂变得难以忍受,她含含糊糊地道过晚安,上楼觉睡去了。房间的天花板很低,布蕾妮手持细烛走进去时,不得不弯 ![]() ![]() ![]() 但她的铺盖卷里还蔵着另一把长剑。她坐到 ![]() ![]() 她跪在 ![]() 然后,她在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她听见亥巴德走上楼梯,稍后,骑士们也上来了。“…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,”克雷顿爵士经过时在说“但他盾牌上有一只⾎红的 ![]() 蜡烛已尽,黑暗笼罩着老石桥,周围变得如此宁谧,她甚至可以听见河流低沉的汩汩声。布蕾妮这才起来收拾东西。她轻轻推开门,听了听动静,然后光脚走下楼梯。她在外面套上靴子,快步来到马厩里,给她的⺟马系上鞍配。她一边跨上马背,一边默默地向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。骑马经过亥巴德的一个仆人时,他醒了过来,但没有阻止她。⺟马的铁蹄在古老的石桥上发出清脆的响声,接着,树林将她包围,黑如沥青,充満了鬼魂和记忆。我来了,珊莎姐小,她一边想一边飞驰⼊黑暗之中。勿需害怕。不把你找到,我决不罢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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