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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雅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那时烟花  作者:西岭雪 书号:39214  时间:2017/9/5  字数:10674 
上一章   十一、海上繁华梦    下一章 ( → )
黄裳恋爱的消息,是黄坤第一个散播出去的。

  黄坤之于上海,正像一条鱼之于黄浦江,真是再合拍也没有。

  她刚到上海的时候,先还是黄裳带她出外走动,但是不过一两个月,就是她拉着黄裳四处玩了。她也不知道打哪儿认识的,朋友就像滚雪球那样又多又快,而且开始频频在家中举行各种茶舞会,规模越来越大,人头越来越杂,小报上开始有记者撰文称她是“花厅夫人”有杂志将她穿新装或者香烟的大幅照片登在封面上,引领名媛时尚,也有的,是拍她坐在轿车的驾驶座,手上戴一双长及肘部的蕾丝手套,望着车窗外灿烂地笑。

  当时的上海,会开车是淑女的必修课。一位时髦小姐如果不会开车,她就算不得一位真正的名媛;而一辆汽车要是没有载过美女,那简直就是这汽车的辱。

  汽车与美女,就像霓虹灯光之于夜,是装饰上海街头缺一不可的重要点缀。

  但是大多女司机的实际意义,不过是懂得把她们的玉手以比较正确的姿势放到方向盘上去罢了。而黄坤,她却是真正的有技术,甚至有记者打赌说看见她载着新男友在闵行公路上同人飙车,速度比风还要快。

  没有人会去考证这句话的真实成分。

  就算考证,黄坤也必有应对的智慧。“比风还快?哪有那么夸张。”她会笑着谦逊地说“不过,我在东北的时候骑马穿过草场倒是真有那种感觉。”

  于是立刻又会有知趣的记者建议她穿着骑马装亮相。

  同时她还会跳舞,会击,甚至会游泳。一句话,黄坤已经成了一位了不起的沪上名媛,际圈里的头号沙龙女主人,摩登中的摩登。一个现代的上海女子应该懂应该会的一切时髦玩意儿她都在行:开飞车、喝阿布生酒、挑选爵士乐、谈论电影明星或者服装款式、以及接吻和拥抱的种种技巧。社会上诸如募捐演出、时装秀这样的活动,总是少不了她,而且多半是唱主角。

  但是她的名气与地位同黄裳仍然远不能比。所以特别注意打着黄裳的旗号做文章,凡是同黄裳有关的活动,她都热心地参加,借机认识更多的人,尤其是更多的明星,过后好把这些作为谈资在沙龙里讲论——这也是她的沙龙特别受的缘故,谁不喜欢听新闻尤其是明星的新闻呢?她的口头禅之一就是“看过黄裳的电影没有?那是我妹妹。”而关于蔡卓文正在热烈追求妹妹黄裳的绯闻,也就是在这样的谈论中被有意无意地传播了出去。

  这自然又引起了报界人士的一阵兴奋。黄裳同蔡卓文,一个是才貌双全的美女编剧,一个是汪伪政府的重要官员,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,他们两个闹起恋爱来,不仅是娱乐新闻,且带有政治色彩,所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。更何况,据消息灵通人士称,蔡卓文还是结过婚的,子在乡下,且有两个儿子。

  家秀也被惊动了,便找了个日子闲闲地提起蔡卓文来,猜度侄女儿同他到底交往到哪一步了。

  黄裳毫无心机,见姑姑提起,便一腔热诚地介绍起来:“他可真是个才子,有一天同我说起中国手工业的发展还有税收数目的问题,我都听不懂。”又说“他以前在报社任主笔那会儿,平均每两天就要写一篇社论的。上次他同我说,要替我写影评呢,是我怕对他影响不好,谢绝了。”

  家秀暗暗心惊,这样看来,报上的话竟不全是空来风,两人果然过从甚密。不由得严肃起来,拿了报纸给黄裳看,又说:“我一向是最赞成自由恋爱的,可是社会上对他的议论颇多,又是个有妇之夫,你同这样的人交往,不怕把自己的名节做坏了吗?”

  黄裳却平淡地说:“他是什么人,结没结过婚,其实关我什么事呢?我不过是同他喝过几次茶,最多算是朋友,如果这也要惹人议论的话,那也真叫没办法。姑姑是清醒的人,怎么也要去听信那些小报记者的闲话呢?”

  家秀松了一口气,笑笑说:“我说呢,你不至于这样糊涂。我原本也不信,可是,你知道,兹事体大,那种人,能不来往,还是不要来往的好。别说他结过婚,就算是个单身,出身也到底不雅。虽说如今已经不讲究门当户对,可是一个伪政府的官儿,一个农民暴发户,他的生活圈子里会有些什么?无非是酒和女人、鸦片、吗啡、际花、电影明星、还有告密、暗杀、尔虞我诈、泯灭良心…我虽同这些人不曾交往过,可是这些年来跟着我两个哥哥,眼睛里也看了不少,都是吃苦吃得很了,一旦驷马高车地富起来,还不花天酒地,乐得飞飞的,眼里只见到财二字,哪里还分得出好坏来…”

  说得黄裳惊惶起来,郑重地向姑姑保证了这就同卓文说清楚,以后再不来往了。然而当真要决绝,她却又犹疑起来,自己真可以做到太上之忘情么?

  她记着生日宴上那隔着头发的一吻,记着首映礼后他的无语相送,更记着他们每一次茶聚他温文尔雅却又直中要害的谈吐。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被她一遍遍回忆琢磨着,反复温习,直到记忆像一卷放映太多次的菲林,渐渐似是而非起来。

  他们的每一次相会,于她都是最美好的记忆。他多半时候很沉默,可是只要说话,却必定言之有物。有时他们会滔滔不绝地说上一下午的话,可是丝毫也不觉得重复;也有时他们一句话不说,只是对视一眼,却已经仿佛说了一个世纪的话。但是无论说多说少,说与不说,每一次同他在一起,她都会感觉时光流逝得飞快,日子简直就不过。她最喜欢看他的眼睛。他的眼睛中常有一种大漠孤烟的荒凉,郁结冷肃,但是一转向她,就会变得无比温柔。那瞬间的转变最为令人心动。

  女人,凭她多么聪慧感,或者说,越是聪慧感的的女人,往往越会爱上名声坏的男人,并以他们的救世主自居。哪怕他是处身地狱的撒旦,她也必是照亮他人光明面的守护天使。所以尽管剧组里的人常常在私下议论蔡卓文如何貌似谦谦君子,实则城府深沉,但黄裳总是一厢情愿地相信,他必有他的理由,人们都误会了他,只有她才最理解他。

  本来,她也不知道她是爱他。可是迫于姑姑之命同他分手,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割裂般的痛楚。忽然之间,觉得一切都是虚幻,成名是虚,风光也是虚,只有同他在一起时的那些点点滴滴,才是真实存在的,清晰地刻进她的生命里,生了,再也拔不出来。

  从小到大,她身边所见的男子,或者是她父亲黄家麒那样的晚清遗老,或者是黄乾这样的城市新贵,或者是她弟弟黄帝那样的文艺青年,不是迂腐得可笑,就是轻浮得可鄙,再不就软弱得可悲。而蔡卓文,他和所有她认识的男子都不同,他身上有一种孤傲的气质,眼中有一种苦涩的神情。他是高贵的,他又是沧桑的,是《红楼梦》里的柳湘莲,以江湖人混迹于纨绔子,非但毫不逊,反更卓尔不群。

  可是她又不能违抗姑姑。不是出于敬畏,而是出于信服。姑姑是她生命中最亲近的人,亲过生母。姑姑那种冰清玉洁的气质和温柔沉默的处世态度给了她极深的影响。对姑姑的话,她向来是不假思索地遵从的,可是这一次,她犹疑了。

  她曾把这种烦恼对黄坤吐,黄坤轻松地说:“你管人家说什么呢?你又不是要同他结婚。何况就是结婚,也不代表什么。不是还可以离婚吗?反正他现在有才有貌又有权,又能使你开心,那就够了。”

  “可是他们说他是…说他和日本人有瓜葛,是汉。”

  “你管他们说什么呢?有权有势就好,管他为谁做事?我爸我公公还有我死了的丈夫,还不都跟日本人有来往,谁能把我们家怎么着了?还不得俯首帖耳地献殷勤?”她说起她以前的婆家的事,语气轻快而不在乎,尽管经历了丧夫离子那样的人生至大惨痛,可是她的美丽的脸上没有阴影。

  黄裳忍不住顶她:“那你自己前几天又演活报剧宣传抗?”

  “好玩嘛。好多人给我鼓掌呢,都说我有演戏天分。什么时候你写个新剧本,让我演女主角,我一定不比那些明星差。人家都说呀:‘密斯黄的FIGURE关好哟!’(黄小姐风头甚健!)”黄坤嘬起嘴,学着上海滩白相人的口吻自己夸起自己来,得意地笑着,继续劝说死心眼的堂妹“世上哪有那么多是是非非,活在今天才最重要。找男人也是一样,太挑剔了,往往从最好的到最坏的一个也找不到,其实何必太执著呢,左不过骑驴找马罢了。”

  黄裳看她一眼,真佩服这个堂姐的兴致永远这么好,忍不住问:“那陈言化是驴还是马呢?”

  “他?”黄坤像忽然被谁胳肢了一下似地浑身颤地笑起来。她近来不知向谁学来了这种笑法,每次发笑必然全身总动员,好像有多开心似的。也许她觉得这种笑法够灿烂,可是黄裳看着,却只觉得替她累得慌,累得汗竖起做皮状,赶紧打断她的笑,问:“你最近不是和他走得很近吗?是不是把他当成你的白马王子了?”

  “你说呢?”黄坤又是风狂柳摆的一阵笑,笑完了,叹口气说“哪里那么多马,万牲园所以叫万牲园,还不是女人骑驴找马的最佳地场。可惜场跑着舞着的,都只是被人牵着或骑着的驴子,就没有一匹马。”

  黄裳骇然,黄坤大胆的论调真令她匪夷所思。“那你认为婚姻是只讲条件不需要爱情的么?”

  “当然要。爱情也是条件之一么。”黄坤神往地说“要我说,一个女人一生中至少应该爱过两个人:一个使她快乐,一个使她痛苦。”

  “这却是为什么?”

  “快乐的女人活泼有趣味,痛苦却可以让女人深刻、成、有魅力。哭哭笑笑,这女人便长大了,也不枉活此一生。”

  黄裳笑着,一边在心里默默记诵:“你这个人,总是有这些个出人意料的奇谈怪论,可是也不能说没有道理。改天我再写新剧本,如果要写坏女人,就把你这份论调送给她。”

  黄坤得意:“你也说我有道理?好,你付稿酬给我,我就让你在电影里用我的话…”

  黄裳依旧沉思着:“其实电影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,像《呼啸山庄》里的凯西,她享受艾德加林顿的温柔和富有,可是又恋希刺克利夫的热烈和冷酷,那么残忍自的爱情。”

  “没错儿!”黄坤大力点头,将双手捧在前,模仿着影片女主人公的腔调作痛不生状,一板一眼地念着台词:“希刺克利夫比我更像我自己,无论我们的灵魂是怎样造就的,反正他的和我的一模一样;而与林顿的完全不同,就像严霜和烈火一样格格不入。我生活中所想的就只有希刺克利夫——他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,他曾有过的那一点点欢乐就是我的欢乐…啊!希刺克利夫!”

  两人嘻嘻哈哈地笑过了,黄坤想起来:“差点忘了——我周末在家里有个PARTY,你来不来?说不定,会有一场‘WEEK—END—LOVE’的遇哦。”中文里夹着英文词儿,也是黄坤新添的毛病。

  黄裳仍是怏怏的:“不去,又没什么要紧事。”

  “怪人。”黄坤亲昵地斜黄裳一眼,又惹得黄裳起了一身皮疙瘩。

  黄坤同堂房妹子黄裳这样亲近,于自己的亲妹子黄钟,却只是淡然。她觉得黄钟呆,没出息,又婆婆妈妈。她的24岁的年龄其实是借了妹妹的,所以就更不希望黄钟出现来拆穿自己,每每有宴会,总要借故将她支开去。

  好在黄钟也厌倦应酬,即使不出门,也总是静悄悄地躲在自己屋子里,不来碍姐姐的事。

  黄帝却不行。他因为一直多病,大多数别人能做的运动他都不能做,所以性格很不耐烦,又感。如果沙龙不给他参加,他就会认为人家嫌弃他,隔离他。而黄坤看在黄裳的面子上,对这个由堂弟身份转换过来的弟弟倒也迁让三分,沙龙上总会给他安排一个位置,又细心地邀请韩可弟也参加,好方便在一旁照顾他。

  跳慢舞是黄帝惟一喜欢做的运动,几次下来,他竟成为了一个慢舞高手,比那些万国舞校毕业的花花公子还有看头。他又天生有那么一种文弱细致的优雅气质,正同这舞相合,所以在沙龙上倒也颇受小姐们。众多的西装革履的青年中,他总是固执地穿着一袭蓝绸子长衫,使他益发显得清瘦萧瑟,带有那样一种沉郁的病态美,头发用发蜡抿向后边,出苍白清秀的脸,长睫大眼睛比小时候更加富有挑逗了,当他目不转睛地看人、尤其是看着年轻的女人时,那种语还休的深情真是有一种令人屏息的心动。

  可是他只喜欢将那种眼神凝视可弟一个人,也只喜欢同可弟跳舞,如果黄坤介绍别的小姐给他认识,他也会懂得敷衍人家一两支舞,可是最终总会回到可弟身边去。

  当他的脚擦着她的裙角,发出细碎的声响,他的心中便会升起莫明的细碎的快乐,略带一点忧伤,像晴空中拂过的一片云,被风吹得丝丝缕缕地,在湖面上投下浅浅的影子。“如果我们可以一直这样舞蹈下去,你愿不愿意陪我呢?”他这样进行他的开场白,像一句华美的台词,因为眼前的一切,这草地,这舞会,这音乐,还有这面对面共舞着的可人儿,都像一幕电影的布景,叫他怎能不入入戏呢?

  韩可弟低了头,半晌轻轻地说:“你明白的。”这是个秀丽的女孩子,但不属于美那一类型,至少没有黄坤美。可是她有她的韵味,长挑个子,白净脸儿,眉间一点青痣坠不坠,一双清水眼,配着长而密的睫,便是什么也不说,只抬起眼将人轻轻一溜,已经是诉尽了万语千言,还有没说完的,就交给边两颗若隐若现的酒窝儿——窝儿很浅,盛不了多少酒,可是黄帝原不是擅饮的人,未闻到酒意,已经先自醉了,柔声说:“可弟,我们两个真是有缘的,连名字都一样,都叫阿弟。”

  可弟微笑:“怎么能一样呢?你是‘皇帝’的‘帝’,我却是‘弟弟’的‘弟’,贵差着几万里呢。”

  黄帝道:“谁说的?‘皇帝’哪有‘弟弟’亲呢?我就喜欢你的名字,有股人情味儿。记得小时候,带我的那个保姆林妈,就常喜欢叫我‘弟弟’的。你知道,我这辈子,亲的干的一大堆兄弟姐妹,可是我…”他低下头,眼里含了一泡泪。

  可弟忙说:“你是不是又想你妈妈和你亲姐姐了?其实,坤小姐和钟小姐对你也很好呀,对自己亲弟弟一样。”

  黄帝叹息:“你哪里知道我心里的苦楚。你知道吗?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,我的心才会得到安慰。每次听你背圣经,唱赞美诗,我心里就好高兴。那种感觉,真是说也说不出来的。可弟,你肯为我弹支曲子再唱一次赞美诗么?”

  可弟略想了想,点头说:“只要你高兴…只是,这里有钢琴吗?黄坤小姐很时髦,可是倒没见她买钢琴。”

  黄帝微微地笑,眼中出自矜的神情:“她不会弹,没耐心学,说学会了弹得没别人好,也没意思…不过钢琴是有的,还是我妈妈的呢,后来妈妈走了,爸爸死了,房子也卖了,钢琴便搬到了这里来,就放在大书房。”

  说起妈妈的走和爸爸的死,他的神情又黯淡下来。自小他是一个擅长撒娇的孩子,可是他的成长环境却不容许他撒娇,当年母亲无视他的请求带着姐姐离开的那一幕,成为他心头一道永远的伤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那道伤也渐长大。并且由于他戏剧化的个性,那伤痛更被夸大了十倍百倍。

  然而可弟的出现,却将那伤渐渐抚平了。每次看护他的病的时候,可弟都会坐在前为他祈祷,她的轻轻的朗诵经文的声音就像一道潺潺溪水,进他的渴望,引他走向新生。他一天更比一天发现可弟对他的重要,他已经离不开她了,今天,他就要把他心里想的全部表达出来。

  他注意地看一看四周,侦察一下有没有人在注意他们两个。但是当他发现所有人都在自得其乐,并没有人对他遥遥相望时,却又无来由地感到一阵懊恼。

  远处,一棵金桂树下,黄坤同一个西装青年面对面站着,黄坤斜倚着花树,手里攀着一枝花只管在脸上拂来拂去,拂得花瓣扑簌簌地往下落,长长的眼尾妩媚多情,无限蕴藉。这时候不知道那青年说了一句什么俏皮的话,黄坤笑得如花枝颤,而手里的花枝和身后的花树也都随着一齐颤抖起来,落花飞了黄坤一身一脸。

  黄帝看着,心羡慕,只觉空气中有一股细细的桂花幽香阵阵袭来,沁入心脾,又化成一股热腾腾的力量从丹田之间涌冲上来,他忍不住握紧了可弟的手,略带颤抖:“阿弟,我,我们去大书房,你弹琴给我听,好不好?”

  黄府西厢,有一排三间房子成品字互相套连着,人称“大书房”外面大间里摆成套的红木书架书柜,书桌椅子,靠墙便是那架大钢琴,蒙着天鹅绒罩子,因为没人会弹,便不再是琴,而只是一件华丽的摆设。里面两间套房,一间做休息室,椅帐幔一应寝具俱全,另一间是起居室,中间摆着可折叠的茶桌茶椅,靠墙又一圈儿真皮大沙发,华美气派。

  原来,黄家风虽然不大喜欢看书,却习惯来这书房里想事情办公务,有时也在书房招待重要客人,晚了就在书房留宿,因此书房装饰得十分考究。这段日子家风去了重庆,书房就一直空着。

  然而黄帝牵着可弟的手柔情意地走进来时,却发现这里已经有人捷足先登——黄钟正倒在躺椅上,拿着一本《啼笑姻缘》在看,听到声响,一抬头先是见了黄帝,欢喜地叫了一声:“小帝?你来得正好。”紧跟着看到了旁边的韩可弟,笑容不由地为之一窒,像是留声机突然被停了针,歌已经断了,余音却还留在空气中。

  黄帝对这不期之遇可没有他堂姐那么好兴致,冷淡地问: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一边暗中无奈地松开了牵着韩可弟的手。

  黄钟答:“后面太吵嘛。”无缘故地嘟着嘴,像是委屈,又像是赌气。但是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态度是有些可疑的,所以又补救地看一眼韩可弟,问:“你们没有去跳舞?”

  “跳得累了。”黄帝在藤椅上坐下来,闭上眼睛,仿佛真的很累,累得话也不想说。

  黄钟只得向可弟搭讪,问些舞会上的情形。但是问的人既不关心,答的人也是心不在焉,没两句话便已辞穷,三个人都淡淡的。最后还是黄钟提议:“都渴了吧?不如我去让下人茶来给你们吃。”

  黄帝不置可否,可弟客气说:“这可有多麻烦。”但是黄钟已经兴冲冲径自布置起来。她难得自己有什么特别要求,所以尤为喜欢借着别人的名义发号施令,因为年龄最小,又是第二个女孩子,打生下来就被父母视为失望的象征,在家中长期以往地不受重视,使她养成一种错觉,似乎所有人的分量都比她重,理由都比她充分,即使是雇佣质的韩可弟吧,因为毕竟不是家佣,也算半个客人,也要比她来得理直气壮。

  黄家的仆人是侍候茶点惯了的,又都是现成的东西,不一会儿便摆出一桌茶来,糖渍樱桃,酒心巧克力,香蕉芙萝,琥珀核仁,百合糕,中西点心各式俱全。

  黄钟因为在人面前没有分量,就额外喜欢在下人面前摆架子,照例皱了眉审视半晌,挑剔说:“怎么都是甜食?姐姐说吃甜食最容易发胖的。黄帝少爷最喜欢的松子糖怎么没端上来?”又问可弟:“对了,你是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?要不要加糖?多一点还是少一点?”

  正寒暄着,黄坤踩着高跟鞋一路“笃笃”地踏进房来,一进门就高声叫道:“我说你们躲到哪里去了呢,却是在这里轻闲。席上的点心不好吃吗?巴巴儿地跑到这里来喝体己茶。”

  黄帝和可弟只是微笑着,黄钟却代答道:“他们说累了,不想再跳舞…姐姐要不要吃一点?”

  黄坤笑着:“可是的,光忙着际了,饿了也不敢多吃,倒是在你这里偷吃两口是正经。可是我得先打个电话,一个…要紧的电话。”

  黄帝三个人一边吃着茶点,里厢黄坤说电话的声音便一径地传过来,夹着又甜又脆颤悠悠的笑声,不由得他们不竖直了耳朵去听:“你当真不过来了么?…别提了,今天我收到的花已经快把自己给淹没了…不,我不要那样的礼物,你怕我遇不到肯送戒指的人么?…怎么这会儿你又想要立刻飞过来了?那好,你可以顺着电话线爬过来…你当真要爬么?你不怕你爬到一半的时候,我挂断电话,把你就此卡在当中了么?”

  听着的三个人忍不住都笑了。黄钟羡,她非常佩服姐姐的这些小俏皮,如果要学,她或者也可以来几手幽默的,可是她的幽默没有用处,她眼中所见的,不过是家里这几个人,而黄帝对她说的话照例是爱听不听,爱理不理的,他听得出她话里的幽默么?趣味这东西,是要两个人共同营造的,一个人自顾自地笑就显得傻。自己可不是就有些傻么?父亲说,南京毕家已经来信催过几次了,明年说什么也得让她出嫁,连黄道吉都选下了,她不知道为这件事背地里哭了几次,可是看黄帝的样子,竟是对她的去留全不在意,枉费她为他过这么多的眼泪,耽足这么多的心事,他的心里,可是没有她一丝一毫的位置,或者,就是为了她对他太好,又好得太明白实在,不懂得姐姐若即若离忽冷忽热那一套吧?

  在黄钟这样的年纪,这样的环境,她对于爱情的理解是纯精神领域的:两个人静静地坐在绿草如茵的湖水边——最好就是屠格涅夫的《茵梦湖》吧——都漂亮而整洁,将一块咖啡糖一分两半,含在口中,脉脉地相望,嘴角噙着笑,而一丝丝甜蜜一丝丝苦涩——正如咖啡糖的滋味——便自嘴角一直入心底。然而这样的爱情理想也同幽默一样,需要两个人齐心协力地去实现。黄帝,是同她分享咖啡糖的苦涩与甜蜜的那个人么?

  她正这样自怨自艾地伤着神,她的手段高超的姐姐已经一路笑着走出来了。可弟忙起身让了座,黄坤也就不客气地坐下,低头检视一回,翘起指尖拈了一块百合糕来吃了,笑着说:“刚才舞会上新认识一个人,名字真是笑死人,叫做什么侯子斋,还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:我叫侯子斋,王侯公卿的侯,天子脚下的子,斋戒沐浴的斋。笑得我,跟他说,那你不该穿西装的,应该披一身大红袍…”

  黄钟黄帝听得也都笑起来,韩可弟却愕然不解。黄钟便热心地向她解释:“也难怪你不晓得…福建武夷山有种岩茶叫大红袍,十分稀罕,专供皇宫里御用,老百姓通常多看一眼也要问罪的。还是我爷爷辈上平太平天国的时候立过一功,咸丰皇帝赏过那么一半两,我们是没见过,据说那个香啊…如今茶叶自然早是没了,可是茶筒还留着,作为传家宝…”

  说到这里,自己也觉得卖太过,有些不好意思,急急拉回原题“那茶所以叫做大红袍,便是因为皇帝曾经特地赏赐大红袍披挂茶树而得名,为茶中王者。普天下也统共只在武夷山天心岩上有那么三棵,皇家军队专门有派人把守的,为了隔绝人气,又特意训练了一只猴子采茶,所以又称‘猴子摘’…”

  韩可弟恍然大悟,不由也微笑起来。黄钟因为居然有机会在可弟面前卖,自觉扳回一局,十分得意,便偷眼看黄帝有何表示。然而黄帝只顾跷着腿在桌上挑拣一块完整的酥皮糕,对她的表演恍若罔闻。

  黄钟有些失望,鼓舞精神,低下头帮黄帝选了一块外皮焦黄的酥递给他,黄帝一笑接过了,却转手递给可弟。黄钟气得脸色通红,却不便发作,一双眼睛里渐渐蓄泪水,只好扭头看着门外。

  大门敞开着,吹进细细的桂花香。黄钟仿佛自言自语:“是该喝桂花茶的时候了呢。”

  黄帝的脸上果然有了生气,接口说:“我妈妈以前最讲究喝桂花茶,年年留最好的明前龙井来兑桂花。妈妈还说,好的桂花茶对挑选桂花极苛刻,要选开花第七到第九天之间的花,说是这个花期的桂花颜色最,香味也最醇,一经了雨,就不值钱了。”

  黄钟笑:“我还记得婶娘说过,好的花茶里是看不到花的,茶用花来薰,而不是用花来拌。现在茶庄子里的花茶一半茶掺一半花就觉得够实在,其实做工最了。”有意提起一些极私人的回忆来,冷落韩可弟。可是可弟沉默地微笑地听着,并不以为忤。而黄帝看向她的眼神,也丝毫没有因为那些共同的记忆而温暖起来。

  黄坤冷眼旁观,以她的聪明,不难发现眼前这幕三角恋爱故事中的种种小把戏。她忽然想起南京路上那家沙利文西餐糖果面包店的广告词来,大意是每人需要两个好伴侣:一个是芬香清洁的伴侣——沙利文之烘醅面包,质地松软,烘热温香;一个是醇美甜蜜的伴侣——沙利文之新制糖果,形式美丽,滋味甜蜜。

  面包可以果腹,糖果却更加人。这醇美甜蜜的伴侣自是韩可弟,而芬香清洁的伴侣,则是黄钟了。黄钟整个人可不就像是一只新鲜出炉,温热松软的烘醅面包吗,只是松软得太过了些。

  黄坤想着,不由对自己的俏皮赞佩地笑起来,只可惜不能把这番议论发表出来,让在座的三个人也都来欣赏她的幽默的智慧。她试着用客观的眼光来评价她妹妹和韩可弟,论财势和背景韩可弟自然不是对手,但说到情相貌,却是妹妹居下风。

  黄钟是属于自来肥的那一种,也许看真了也并真不是胖,不过因为轮廓模糊,便显得多,脸上永恒汪着一层油,一双眼睛倒是黑白分明——可是又太分明了,像围棋里的黑棋子和白棋子,让你恨不得分开它。毕业许久了,还仍然做着学生打扮,圆布裙下出圆胖的两截小腿,有种邋遢相。而且她过分的热心和小心,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,甚至比她姐姐还要大。

  相反,韩可弟却显得要比实际年龄小,一头油黑的好头发束在脑后编成一只大辫子,衬着竹布衫子,越发楚楚动人。她的知识也许不多,可是多的是待人处事的分寸道理,总能很恰宜地认清自己的位置,把握言语的角度。

  倒是黄钟,总有些言不及义似,在韩可弟面前表现出莫名的谦卑与紧张。黄坤明白,这是为了黄帝。不错妹妹是黄家三小姐,姓韩的只是个女护士,可这是不作数的,女人的尊贵与否要靠男人的眼光来评定,尤其是她们喜欢的男人的眼光。在黄帝眼中可弟是尊贵的,可弟便是尊贵的,是天仙一样的尊贵,不由得黄钟不也用一种小心的态度去对待她,生怕惹得她不高兴,也就是惹得黄帝不高兴。

  黄坤非常懂得这个道理,这叫她暗暗提醒自己,一定要擅于利用男人对自己的好,并让更多的男人看到,感觉到,以使更多的男人认为自己好,争着对自己好,只有两个人同时对她好,她才会更好,而他们也才会更加坚定不移地对她好,好到把她捧上天去。女人,同样也是至少随时需要两个伴侣——面包和糖果的。

  这一点手段,后来被黄坤运用得越来越自如,简直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。她后来能够一嫁再嫁,而且越嫁越好,一直做到市长夫人的位置上去,不能不说是得自小妹身上的教训,不过,那都已经是后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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